剑桥雅思12Test5阅读P3翻译
2018 年 12 月 06 日
来源:朗播网
摘要:大部分考生在备考雅思时都会选择剑桥雅思系列资料,尤其是比较新的剑桥真题最具参考价值。本文就为大家带来剑桥雅思真题12Test5第3篇阅读文章的翻译,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讲了些什么。
## 剑桥雅思真题12 Test5阅读
**获取知识的目的是什么?**
A “我会创办一家机构,让所有人都能在此获得任一学科的指导。”这是康奈尔大学创始人的名言,而且它似乎也很适合描述另一所大学,这所大学同样在美国,而我目前在这里教授哲学。学生可以在这里为将来的职业做好准备,包括旅游管理、工程学、室内设计、会计、音乐、法律等。但是这两所学校的创始人对于一门叫做纵火谋利的课程会怎么看?我没有骗你:我们书上是有这个的。任何符合学术要去的本科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这门叫做“fire science”的学科。
B 当然,这门课程最初的目的是为将来参与纵火调查的人员设计的,他们能够学到所有的技巧来侦测是不是故意放火,找出纵火者,建立一条证据链以在法庭上实施有效的起诉。但这不也是一门为潜在的纵火犯提供的最佳课程吗?我并不是想批判火灾科学中的学术课程:随着火灾和其他一些行业不断职业化,这些课程广受欢迎。然而,消防员纵火烧毁一桩建筑物的事情也并非异闻。这一例子说明,欺诈和非法行为是如何借助高等教育悄然潜入公众和商业领域的。
C 当我受邀在市场营销课(这是我们的另一门学位课程)上讲课时,我再次意识到这一点。这门课的授课教授是我的一位同事,他很欣赏我作为一名哲学家所能带来的伦理视角。我可以用无数种方式完成这段讲解,但我选择从这门课程的名称"市场营销原理”中寻找切入点。这使得我想问学生一个问题:“市场营销是有原则的吗?” 毕竟,一个学科被学科化到形成理论,它是可以有原则的,正如足球或国际象棋那样;而从伦理角逐而言、又是没有原则的。很多学生很快认定了我所提出的这个问题的答案:“没有”。只需要看一下世上存在的一切营销方式;显然,营销不需要以一种“有原则的”(即伦理的)方式进行。
D 这个有那么明显吗?我提出了我的想法,那就是市场营销很显然是有原则的,这在证据面前也许会听起来很疯狂。我做出这个判断的灵感来自哲学家伊曼努尔·康德,他认为任何种类的知识都包含结果(或目的)和手段。
E 让我们把“means”和“end”这两个术语都应用到市场营销中。学生选修了这门课程是为了学习如何有效地进行市场营销,但结果是什么呢?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存在两种态度:一种认为答案非常明显,市场营销的目的就是为了卖东西和赚钱;另一种认为营销的“目的”是无关紧要的,选修这门课程的人有着自己的规划,这些规划甚至不需要获得营销专业知识。我认为这两种态度"都无法抓住结果对于营销手段的重要性,我相信康德也会这么认为。知识领域和专业的努力都是由手段和目的决定的,所以两者都值得仔细研究。学生需要学习如何获取某项知识,并且也得知道它是什么。
F 在这一点上,“为利润而纵火”这门课程变得非常重要。这门课程大概都是关于手段的;如何去发现和起诉犯罪行为。因此我们可以去认定在道德层面结局是好的,当我要求火灾科学学生说清楚他们所学学科的结果或目的时,他们最终笼统地归纳为比如“社会安全与福利”之类这样看似正确的说法。正如我们所见,一个人可以使用相同手段的知识去达成一个见不得人的目的,比如通过破坏性的、危险的、鲁莽的行为去谋利,但“我们不会将其称之为消防行为”。我们对其有一个另外的说法叫“纵火”。同样,如果你以一种无原则的方式使用市场营销原理,那就不是在做市场营销。我们将它称之为“欺诈”。康德给出了关于医生和投毒者的例子,他们使用相同的知识去获得完全不同的结果。我们会说一个人在行医,另一个人则是谋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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